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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開放申請107學年下學期(2019春季班)赴陸港澳區交流申請(5/30起)

2018-05-30

「讀萬卷書 行萬里路」
近40間大陸港澳地區合作姊妹校,每校交換生名額至少2名,機會多多,揚帆啓程!!

一、申請對象與資格:
1.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
2.前一學年(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 30%(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如為大一、碩一、博一學生或轉學生,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
3.申請交流期限以一學期為原則。
※根據「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學期交換生甄選作業要點」

二、報名時間:5/30起開始申請,報名截止日:由各系自訂(請逕洽系所截止時間)

三、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學習計畫
3.歷年成績單(大學部須含班級排名)
4.教授推薦信
5.欲申請赴香港地區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請提早準備英語能力證明,屆時未能檢附恕視為資格不符
※上述第1-2項文件請至連結(http://oga.nthu.edu.tw/cont.php?id=353&m=m115&mm=mm117&tc=7&lang=big5)下載。
路徑:全球處→兩岸交流→學期交換→本校去訪

四、報名流程:

(1)下載紙本表格並及備妥相關附件,紙本表格下載點此:
(2)送交系所資料前,請配合紙本表格填入線上申請資料,線上申請資料點此(未填入線上申請資料將視同申請件未全)
(3)將填好紙本表格連同相關附件送交系所審查,由系所辦理初審,系所於107年9月3日(一)前將通過初審申請件送交全球處進行複審;
(4)9月底左右待審查校內複審結果通知;複審結果通知後開始個人準備中國各申請高校文件資料並推送申請至中國高校,請定期檢視Email
(5)12月底參加行前說明會。
五、交換學校申請資格與名額:請至連結(http://oga.nthu.edu.tw/cont.php?id=368)。

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國際學生組  高小姐
電話:03-5162462;E-mail:mhkao@mx.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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