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2017/2018年赴海外交換生甄選將於10/03-10/13開放線上申請, 詳情請見以下說明,申請時請同學務必檢附合校方規定之外語能力證明及相關備審資料。
一、 申請對象與資格(不符資格者無法提出申請):
1. 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不含在職專班生)。
2. 前一學年(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30% (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
3. 申請交流期限為2017秋季班一學期、2018春季班一學期或2017秋季班至2018年春季班一學年。
4. 需具備符合校內規定之2年內(2014年10月以後)外語能力檢定成績,詳細語言能力請參考說明(不接受補件)。
二、交換生獎學金申請對象與資格(不符資格者無法提出申請)
1. 國際交流獎學金:限大二在學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前一學年(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4(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20% (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
2.菁英留學獎學金:限本校在學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前一學年(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4(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20% (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
3.學生海外學習獎學金:限本校在學學生,前一學年(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30% (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2017/2018年度補助國家如下:印度、馬來西亞、泰國、越南、汶萊、印尼、祕魯、智利、立陶宛、拉脫維亞、波蘭,限選填上述國家者申請。
三、 申請文件說明
1. 線上系統申請:登入系統,按照系統步驟填寫出國交換生申請表(10月3日9點開放線上系統,系統主要填寫個人基本申請資料及選填志願,填寫完成後列印紙本文件)
2. 2017/2018出國交換生申請表格(置於本處網頁清華本國學生>Outgoing交換生> 如何成為交換生>下載專區)
3. 歷年成績單正本:大學部須含班或系排名。碩一為大學部歷年成績單,博一生為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4. 國外學習計畫。(不限格式,中文即可,選填2間學校需填寫2間修課計畫,選填10間須填寫10間修課計畫,同時須確認各間志願之交換期程,依此類推)
5. 兩年以內之有效語言能力證明。(2014年10月1日後之語言能力證明)
6. 身份證正反面(外籍生/僑生為護照、陸生為入台證)影本。
7.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8. 導師或指導教授推薦信一封。(不限格式)
9. 其他有利助審資料。
四、 報名方式:送交線上申請列印文件+2017/2018出國交換生申請表格至所屬系所單位審核。(10月13日下午4點前)
五、 相關說明和文件下載請至以下網址http://oga.nthu.edu.tw/cont.php?id=176&m=m6&mm=mm37&tc=5&lang=big5
六、 交換學校申請資格與名額:請至連結(http://oga.nthu.edu.tw/cont.php?id=371&m=m6&mm=mm37&tc=5&lang=big5)。名額請參考2017秋季班和2018春季班名額,寫"零"或NA即無交換名額。
七、 其他注意事項:
1. 若同學無侷限交換之地區,建議可填選多個志願,減少分發落榜之情形,近年選填滿額之地區如下,如美洲(美國)、歐洲(德國、荷蘭、瑞典、挪威)、亞洲(新加坡)等國家。未滿額之地區,如亞洲(韓國、印度、印尼、越南、泰國、蒙古、以色列等)、歐洲(法國、捷克、波蘭、奧地利、俄羅斯、拉脫維亞等)、南美洲(祕魯、智利)等國家。
2. 若同學不侷限交換區域且希望有機會獲得獎學金補助,部分國外學校不定期會提供獎學金給交換生,如日本、韓國、新加坡等(每年情況不定)。
3. 部分國家及特定學校學成有嚴格要求須具備該國語言能力,故請同學務必確認本身符合條件方可選填該校為志願。德國、日本等高詢問度之地區,部分學校提供英語學程,故同學可依各別專 業,查詢該校英語授課比例,以確認是否符合申請資料。
4. 請同學務必確認志願與本身專業領域相關,方可選填,以避免遭國外學校拒絕之遺憾。
5. 校級交換生獎學金名額有限(申請資格請參考獎學金辦法,不符資格者請勿勾選獎學金選項),建議同學選填志願已未獲補助之情況考量選填學校及交換期程;若未獲獎學金仍有意前往交換,請務必勾選申請文件之”願意自費交換”選項。
6. 若有問題可來信,陳小姐:hsjchen@mx.nthu.edu.tw,欲當面諮詢者請先來信約時間。